“我患有糖尿病多年,需要长期吃药,每个月都要好多钱,有什么政策可以多报销吗?...”
“我爸爸糖尿病很多年,现在引起肾、眼睛都不好了,长期需要很多药物维持,该怎么办?...”
糖尿病是常见病、多发病,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糖尿病的患病率和发病率急剧攀升,给患者家庭带来较重的经济负担。
糖尿病特殊病种
(一)认定标准:
糖尿病合并下列慢性并发症之一者:
1.糖尿病性心脏病。提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合并糖尿病性心脏病: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心脏扩大伴心功能不全、BNP(pro-BNP)异常;冠状动脉狭窄>50%。
2.糖尿性肾病变。提示间隔3个月以上2次Ccr60ml/min或者24小时尿蛋白>1g的可认定为合并糖尿病性肾病。
3.眼部病变。提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合并眼部病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4期及以上者;眼底荧光血管造影显示大片无灌注区;散瞳眼底检查所见重度非增生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或无增生性视网膜病变的体征,但出现任一象限中20处以上视网膜内出血、2个以上象限有明确的静脉串珠样改变以及1个以上象限有显著的视网膜内微血管异常之一者。
4.神经系统病变。提示出现肌电生理重度异常或者脑血管意外的可认定为合并神经系统病变。
5.糖尿病足坏疽者。
(二)治疗范围:
1.胰岛素、口服降糖药、降压药、降血脂药。
2.改善靶器官受损的药物。
3.针对本病的中成药(限一种)和中草药。
(三)检验检查:
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糖、血脂、糖化血红蛋白测定及尿蛋白定量,荧光血管造影,血管超声、心电图、眼科检查。
符合上述认定标准申请办理糖尿病特殊病种请翻阅“专心服务群众,医保知识小课堂(五)——特殊病种怎么办理”。
特殊病种待遇请翻阅“专心服务群众,医保知识小课堂(二)——年医保缴费、待遇信息介绍”。
糖尿病慢性病种
(一)认定标准:
1、症状+随机血糖≥11.1mmol/L(mg/dl),或FPG≥7.0mmol/L(mg/dl),或OGTT中2小时HPG≥11.1mmol/L(mg/dl)。
2、症状不典型者,需两次血糖化验证实。
(二)报销范围:
1.降糖药:双胍类口服降血糖药、胰岛素促泌剂(磺脲类促泌剂)、格列奈类胰岛素促分泌剂、胰岛素增敏剂(噻唑烷二酮类)、α糖苷酶抑制剂、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
2.胰岛素:(速效;短效;长效;预混)。
符合上述认定标准申请办理糖尿病慢性病种请翻阅“专心服务群众,医保知识小课堂(六)——得了慢性病,该怎么办”。
慢性病种待遇请翻阅“专心服务群众,医保知识小课堂(二)——年医保缴费、待遇信息介绍”。
温馨提示●●
1.已经办理过特殊病种无需再办理慢性门诊备案。
2.办理慢性病后无需定期审核。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