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药物治疗:包括针对糖尿病原发病症的药物、针对周围神经损伤的药物、针对肢体缺血的药物、控制感染的药物、处理其他并发症的药物等。针对肢体缺血的药物有:抗凝、祛聚、扩循环、抗炎等。相关药物的合理使用可通过请求相关科室会诊、由专业内科医师指导使用,患者收住外科病房,与各种手术和操作准备无矛盾,且药物治疗贯穿一站式治疗全程并延续到之后的随访和防控阶段。
2.针对单纯溃疡的局部治疗:换药、清创+换药、清创+植皮、清创+引流、清创+持续吸引、生物材料外用、以上方法+理疗、以上方法+高压氧等等。清创前要有充分的影像资料作为判断溃疡深度的依据,从而指导清创范围和深度。持续吸引方法是指:采用类似海绵样填充物,内部连接硬质引流管,塞入病灶,外面粘合不透薄膜,连接吸引器进行持续吸引。一般7天左右更换材料,连续吸引2-3个疗程。
3.针对深度感染或趾坏疽的局部治疗:清创+换药、清创+引流、清创+持续吸引、清创加截趾(或部分趾节)、截肢等。并存血管狭窄或闭塞者,需开通血管后再进行上述处理。
4.针对坏疽范围超过趾跖关节的局部治疗:湿性坏疽者,如一般情况好,可以先试行抗感染治疗2-3天。否则需尽早进行开通血管恢复血供的手术,术后行清创+引流或持续吸引。干性坏疽者,可择期行开通血管的手术,术后待坏疽部分自截脱落或择期截趾/肢。
5.腔内技术开通下肢血管:常用球囊扩张、支架成形术;膝上动脉闭塞较易处理,膝下动脉狭窄时,入自上而下无法开通,可进行双向介入。
6.开放技术开通或重建下肢血流:常用人工血管旁路、人工血管和自体静脉混合旁路、大隐静脉原位旁路、大隐静脉倒置旁路、静脉动脉化等。
7.杂交(联合)技术重建下肢血流:即结合腔内和开放技术,对每例患者设计个体化优选方案,特别适合长段、多节段的TASC四级以上病变,兼顾微创化和充分的临床疗效,是血管外科近年在外周血管方面的技术提高,指征宽,应用方案灵活,值得大力提倡。
8.截趾:坏死的足趾必须清除。湿性坏疽应尽早清除,否则易诱发全身感染或脏器衰竭。术前应仔细判断影像,了解骨质和软组织坏死平面的准确位置,术中发现断面组织活力差者,必须尽量将其彻底清除。如仅束状肌腱或肌肉活力较差,可单独将其清除,保留健康组织,截趾平面不缝合,行贯穿引流或持续吸引,待肉芽愈合或二期缝合。干性坏疽截趾的紧迫性稍差。如下肢已重建了理想血供,趾节的干性坏疽可暂不处理,数天至数周内可自行脱落并愈合,即所谓自截。本院亦有整个足趾自截病例。留待坏疽肢体自截,可使患者对自身组织再生能力产生强大信心,对培养患者治疗依从性有极大帮助。
9.截肢:在国内,截肢手术多由骨科医师实施。但骨科截肢以外伤居多,截肢平面多以创伤平面为准。DF缺血平面与坏疽平面并不一致,骨科医师为防止创面不愈合,往往有高位截肢甚至髋关节离断的倾向,对患者术后的生活质量不利。随着我国血管外科专业的发展,缺血性下肢坏疽的截肢已经逐渐改由血管外科医师实施。为保留尽量多的肢体,截肢原则为:恢复血供后低位截肢。即采用清创、吸引、引流、血管腔内手术、血管开放手术成功之后,尽可能低位截肢。恢复血供的肢体截肢断面不愈合导致二次截肢者较少,患者受益更多。感染不是截肢禁忌证。如仅有局部感染,可以实行2-3天抗感染治疗,减少坏疽周围水肿和炎症反应后实施截肢;如全身中毒症状明显,则应尽快实施截肢,平面要高出一个关节。
10.生物材料:目前临床已经使用数种生物高分子材料,包括藻酸钠敷料、“生物玻璃”等等。该系列材料适合轻度以下感染以及渗出较少的创面,可减少换药次数,达到去腐生肌、促肉芽及表皮生长的作用。
11.其他:干细胞移植、基因药物等疗法尚处于临床前期研究阶段,报道效果不一,虽可试用,但仍有待长期效果观察。
12.慢性溃疡处理:对于部分无需清创或清创后创面肉芽新鲜的病例,予以清洁换药,创面喷洒硅酸盐生物玻璃,每天一次,直至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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